景德镇市委编办“三坚持、三结合”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核查工作

日期:2021-07-26 17:11 字号:[]

根据省委巡视“回头看”问题反馈,市委编办积极贯彻整改要求,立行立改、举一反三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核查工作,通过规范机构编制管理,进一步明确了机构编制纪律刚性约束,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决策权威性。

一、坚持党的领导与“规范性”相结合。一是严格动议程序。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,重点聚焦各部门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组(党委)议事规则、决策程序讨论决定机构编制事项,进一步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,充分维护机构编制决策的权威性。二是严格刚性约束。围绕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落实情况、“一支笔”审批制度执行情况、机构编制管理情况,对机构设置、职能配置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进行全面规范,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性。三是严格规范管理。将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是否纳入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列入核查内容,推动建立机构编制和在编人员信息公示制度,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,强化机构编制法律意识。

二、坚持目标导向与“精准性”相结合。一是做到“心中有数”。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为基础,结合实名制数据、动态监测和“12310”举报线索等情况,对被核查单位的机构沿革进行梳理、分析、研究,准确把握可能存在的问题。二是做到“有的放矢”。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要求,针对单位已有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问题,提前做好相关政策和业务的“备课”工作,在反馈问题时做到有法可依、有理有据,确保核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三是做到“一个不漏”。检查中以查阅资料、个别谈话和实地查看等方式,全面了解掌握在贯彻落实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、执行机构编制法规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,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建议,确保查得准、督的严。

三、坚持健全机制与“长效性”相结合。一是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制度。不断完善机构编制问题台账,动态更新台账内容,对已整改完毕的问题,跟踪销号;对新增加的问题,及时列入,确保一事一账、全程留痕。同时,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,确保能即时整改的实现立行立改,无法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措施。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。强化与纪检、组织、人社、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,推动机构编制与巡视巡察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深度融合,完善“事前共商、事中协作、事后运用”的工作机制,发挥监督合力,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。三是强化科室联动机制。加强科室间协作配合,按照《机构编制事项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办法》,将部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实行审批与问题整改全程联动,对整改不到位的,视情况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申请,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