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推进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结合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,减少申报材料,减少重复提交,经研究,对省直事业单位登记、年度报告等事项的下列申报材料实行容缺受理(办理)。
一、线上可不提交的文件
1.本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复文件;
2.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可以核实的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任、免职文件;
3.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副本;
4.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。
二、线下可不提交的纸质文件
1.线上可不提交的文件;
2.线下仅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文件。
三、可先受理(办理)后补的文件
1.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个别形式欠缺、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材料;
2.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,有法人资格后才能取得的有关资质认可证明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