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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改革东风、显苏区精神,福建省龙岩市推进基层管理创新
浏览次数:来源:福建省委编办 发布时间:2020-08-31 字号调节:【 】   【保护视力色:银河白(默认色) 杏仁黄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秋叶褐

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精神,福建省龙岩市精心组织,深入推进基层管理体制管理创新,着力解决乡镇(街道)(以下简称镇街)管理体制涉及机构编制管理、干部队伍管理、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等问题,于2020年6月全面提早完成镇街机构改革各项任务。

  、因地施策,统筹设置机构 

  转变镇街工作重心,强化基层党建、公共管理、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等工作职责。按照简约高效原则整合镇街审批、服务、执法等方面力量,统筹兼顾全市镇街相对统一性与差异性,明确“一类事务由一个机构负责”,采用选设+必设模式设置机构(行政3+X、事业2+X),各镇街按地域差异和产业特色,在规定的机构名称目录内自主挑选设置(或挂牌),综合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、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、社会治理办公室及便民服务中心(退役军人服务中心)、综合执法队等机构。打破镇街内设机构、事业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对口设置屏障,减少职能交叉重叠,避免推诿和履职缺位。内设机构、事业机构可根据自身定位和工作重心转变,实行动态化调整,保证基层政权的机构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。 

  二、减县补乡,加强基层力量 

  乡镇(街道)行政编制不再固化到具体内设机构,而是与事业编制一并交由党委、政府统一调配、统筹使用,着力破解镇街“事多人少”难题。同时按照“编随事走、人随编走”的原则,结合本次镇街机构改革,大力推进人员编制“减县补乡”工作,推进编制资源下沉,强化基层政权组织服务保障群众的能力,做到“基层事情基层办、基层事情有人办”。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(市、区)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%以上。一是明确下沉编制数量。在编制总量不增、财政供养人员不增的前提下,对经济发达镇、农业重点镇等规模大、管理任务较重且编制紧缺的镇街重点倾斜,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基层工作力量、工作能力和工作底气。二是统筹镇街编制资源。打破现有各镇街“一核定终生”和“只能增不能减”的固化格局,实行编制资源动态管理,在县域范围内根据区域人口、经济体量、面积等指标,统筹调剂镇街人员编制和党政领导职数,确保各县域各镇街根据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,配置编制资源和领导力量,保障重点工作需求三是探索“县属乡用”机制。进一步下放权力,县级派驻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,人员编制由镇街统一管理,使镇街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、派驻干部考核等拥有一定权限,把条的管理和块的治理协同起来,把县级职能部门专业性管理和镇街属地管理有机结合,杜绝“游离派驻”和“悬浮设置”现象。 

  三、创新管理,引入综合岗位 

  根据中央提出的“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,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,赋予乡镇和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”精神,按照政治性、稳定性、连续性、探索性等原则,龙岩市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,在全市134个镇街引入综合岗位管理模式,即由各乡镇党委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,依综合岗位目录清单,对在编在岗人员自行拼盘,定岗定责,通过综合岗位与县(市、区)直部门可“一对多”、“多对一”的对应制度,赋予镇街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,确保编制资源使用效能最大化、最优化。 

  一是探索综合岗位管理。建立统一的综合岗位目录清单,细化镇街职责任务,进一步集聚工作力量,推动各部门领域业务在行政体制的“终端”深度融合。按照“一对多”“多对一”原则,科学设置经济发展、乡村振兴等24个综合岗位目录,将所有工作都具体到综合岗位,可“一事一岗”也可“一事多岗”或“多事一岗”,形成具体岗位工作规范和要求。综合岗位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,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各时期镇街工作需要适时调整。二是统筹使用各类人员编制。打破身份壁垒,充分利用现有行政、事业编制资源,实行统筹使用、分类管理,行政事业人员身份、经费渠道保持不变,在职人员可以“一人多岗”,也可以“多人一岗”,将“身份管理”转变为“岗位管理”,实行“牌责岗编人职全统筹”的综合岗位管理模式。三是创新职数职称使用。按照总量控制原则,核定镇街股级领导职数,在不改变在职人员编制、身份的前提下,由各镇街党委结合管理需要统筹使用。同时提高镇街事业单位中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,实行综合岗位与股级职数、职称并行管理制度,即综合岗位不与股级挂钩、不与职称挂钩。 

  四、统筹协调,同步推进经济发达镇改革 

  建立以市委编办为主、市委改革办(政研室)等相关部门配合的协调配合机制,加大对三个试点镇的指导力度,对统筹实施八大改革任务进行研究和推进,特别是对省级赋权指导目录出台后涉及的权责清单梳理公布、县级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制定公布、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,以及权力下放后的县乡权责关系、运行程序、监督问责机制等问题,作进一步研究,确保省委、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。涉改县(区)严格贯彻省级文件要求,切实做好党政机构设置(含事业机构)、领导职数核定与管理、综合岗位设置与管理、编制调剂与人员统筹,以及镇(街)综合执法改革、权责清单管理等方面工作。